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GFAWZ02646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GFAWZ02646-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
2.6 建设规模: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本项目采购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容量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共计约5MW。
2.7 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2.8 招标范围: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本项目采购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容量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共计约5MW。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的供应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设备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
2.9 交货地点:安徽省内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2.10 交货期:
招标人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中标人分批次或集中供货,具体供货数量、供货时间以招标人所发供货通知为准(首批1.54MW计划最迟12月底供货)。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光伏组件的生产制造企业;
3.2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一个单个合同供货组件量不少于3.5MW的合同业绩。
注:①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投标人承诺(承诺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格式自拟);
②业绩合同须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容量、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③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容量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④若投标人所投业绩为境外业绩,在提供合同扫描件的同时,还需提供评审因素部分的翻译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3.3 财务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50-9988、0551-63735952。
4.3 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信e采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石工
电 话:0551-67128559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 1779 号安徽国贸大厦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羿工、刘工
电 话:0551-63733826、63736282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
系统电话:400 050 9988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66223546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23701021001095993240188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8275369828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招标文件.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2GFAWZ0264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3日 09: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三)
各投标人:
现就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2GFAWZ02646)澄清及答疑通知如下:
1、本项目“项目编号:2022GFAWZ02646”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项目编号:22AT50035908848”为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生成投标文件时,以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的“项目编号:22AT50035908848”为准。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项目单位: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
联系人:石工
电 话:0551-67128559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9室
联系人:羿志朋、刘志伟
电 话:0551-63733826、63736282
2022年12月14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2GFAWZ0264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3日 09: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二)
各投标人:
按相关部门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针对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总则“1.4.4”进行相应调整,内容如下:
条款编号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修改后条款内容 |
1.4.4(5) |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1.4.4(6) |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1.4.4(7) |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7)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2.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正文“3.8 评标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内容如下:
条款编号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修改后条款内容 |
3.8.1 |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信用查询要求如下),并将信用查询结果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如查询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信用查询要求: (1)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2)评标委员会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
联系人:石工
联系方式:0551-67128559
招标代理: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 1779 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羿工、刘工
联系方式:0551-63733826、63736282
2022年12月12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2GFAWZ0264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3日 09: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现就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2GFAWZ02646)澄清及答疑通知如下:
1、交货期
招标文件-交货期:招标人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中标人分批次或集中供货,具体供货数量、供货时间以招标人所发供货通知为准(首批1. 54MW计划最迟12月底供货)。
应答文件-投标函:我方承诺供货期为 日历天。
问:请问应该具体填多少日历天?
答:填写“响应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知3.5.1
招标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的“注”里面要求均详见投标人须知3.5.1,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里面无3.5.1条款。
问:请问应该怎么应答?
答:见招标文件第32页“投标人须知3.5.1项”。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2.9组件引出线电缆:(3)电缆规格为4mm2,正负极引出线电缆长度均不小于电池组件横向布置时串联所需的电缆长度(正负极各1900mm)。光伏组件的插接件采用PUSH-IN连接方式。插接件符合设计要求,选用主流一线品牌,通过国家批准认证机构的认证。”现修改为:“(3)电缆规格为4mm2,正负极引出线电缆长度均不小于电池组件横向布置时串联所需的电缆长度(根据项目特点,提供满足所供组件横排布置要求的电缆长度)。光伏组件的插接件采用PUSH-IN连接方式。插接件符合设计要求,选用主流一线品牌,通过国家批准认证机构的认证。”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2.1.1 组件型号应为182型单晶硅545Wp/550Wp(或同等规格)的组件,正公差、A片。”现调整为:“2.1.1 组件型号应为单玻单面182型545Wp/550Wp(或同等规格)的组件,正公差、A片。”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项目单位: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
联系人:石工
电 话:0551-67128559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9室
联系人:羿志朋、刘志伟
电 话:0551-63733826、63736282
2022年12月6日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2GFAWZ0264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3日
开标日期:2022年12月15日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吉盛路1号
投标组件单价:1.85元/W
质量标准:合格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 888 号
投标组件单价:1.86元/W
质量标准:合格
交货期: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中标人分批次或集中供货,具体供货数量、供货 时间以招标人所发供货通知为准(首批 1.54MW 计划最迟12 月底供货)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招 标 人: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
联 系 人:石工
电 话:0551-671285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509室
联系人:羿志朋、刘志伟
电话:0551-63733826、63736282
公示期: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羿志朋、刘志伟 ,联系电话:0551-63733826、6373628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 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